这个问题,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一个很常见的风险,如果真的遇人不淑,遇到这类情况,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走司法程序。
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房子存在按揭未还清或者房产出租抵押状态下,房东出售的情况很常见,一般解决方法是:
①房东想办法,自己偿还,赎证,然后再进行正常的交易。
②先市场上专业的垫资赎楼的公司,一边通过垫资赎证,一边办理正常的按揭手续,同时进行,当然了,业主自行承担垫资的手续费。
③如果买方资金充裕,考虑到卖方交易成本,或者为了给买方争取到更多的利益,也会用买方的资金偿还尾款。
保亿豫景晨园售楼部小编有三种方法,对买方来说,第三种方案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,所以,在采用第三种方案前,一方面要对买方有足够的了解,有第三方见证,一方面要把控好交易风险。
在年前,保亿豫景晨园售楼部小编刚听朋友说过一个类似的情况,买卖双方通过中介,达成了买卖条件,双方在中介处,签合同,一切都是正常流程。
这个房子的成交价在500万左右,房子有二次抵押,而且尾款较多,大概有300多万的尾款需要偿还,房东的要求是买方签合同时必须要付200万的定金。
交易前,中介以及买方都没有对房东有足够的了解。因为中间有中介的见证,以及房子市值较高,买方也对房东没有多想,觉得这个房子市场价值这么高,不至于因为这些钱会出现风险,而且签合同的产权手续也都相对齐全,所以在签合同时就痛痛快快的按照房东的要求签了合同。
结果在签完合同,大概过了一周左右开始办理交易手续的时候,中介联系不到房东了,打电话打不通,到房子看房子没人,联系了几天联系不上,后来听说是房东跑了。
这样的事情,在二手房交易中,虽然发生的概率不高,但是也是时有发生,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,只能通过司法程序,追回损失。即使能够追回,中间也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跟精力,无论如何,对于买方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。
所以,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一旦出现需要买方垫资的情况,一定要视情况而定,最好是不要用买方的资金。一旦用买方的资金,一般需要的资金都很多,但是交易过程中的很多风险是不好规避的,一旦出问题,会非常麻烦。